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第一协作组 2024年第一次会议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 2024-04-29 浏览次数: 14
4月25日,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第一协作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在贵州大学西校区贤正楼202会议室召开。贵州理工学院、贵州人民武装学院、铜仁学院、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等协作组成员单位及贵州大学纪委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贵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唐本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室主任刘刚莉出席会议并作有关指导。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督促精准规范实施党纪处分,并结合审理工作实际,对高校纪委适用条款和模糊概念做重点解析;会议传达了有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文件,并对文件执行中的重点内容作了安排;各成员单位介绍了2023年审查调查及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实际问题和案例展开交流。
刘刚莉对贵州大学纪委履行第一协作组组长单位职责及本次会议的安排工作予以肯定,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协作组成员单位要继续支持、配合组长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二是主审人要认真履行审理工作职责,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三是审理人员要与时俱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审理工作业务能力。
唐本文代表第一协作组对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长期以来的指导和帮助表示感谢,对协作组成员单位领导和主审人一年来对协作审理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协作组+主审人”案件审理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高校审理工作人员不足、业务不熟的问题,有效锻炼了主审人的工作能力。他希望,协作组成员单位继续加强沟通交流,加强对疑难案件的协作研判,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在党纪学习教育之际,审理人员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熟练运用;主审人一定要认真履职,按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要求较好完成审理工作任务,推进成员单位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文字:曾 鹏
一审:杨琳琳 一校:梁佳颖
二审:蒋红霞 二校:杨琳琳
三审:张 妤 三校:蒋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