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纪委组织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赴瓮安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 2023-05-15 浏览次数: 13
5月12日,贵州大学纪委组织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赴瓮安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
贵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唐本文,校纪委委员,校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基层纪委书记,校党委巡察办和四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巡察组相关干部参加。
在前往猴场会议会址的车程中,唐本文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要求,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等法规中关于基层纪委工作职责和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问责的有关规定。这堂生动的“移动学习教育课”给纪检监察干部留下了深刻印象,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纪委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强化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要求。
在猴场会议纪念馆、会议会址、毛泽东旧居,在解说员的带领下,通过一幅幅史实图片,一件件珍贵实物,一幕幕生动影像,一个个感人故事,生动再现了“伟大转折的前夜”那段不凡的革命历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切感受到当年红军长征的艰辛,深刻领悟了革命先辈们艰苦奋斗、百折不挠的伟大精神。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凝心聚力跟党走。
在瓮安事件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讲解员的讲解、观看视频、查看资料等,大家了解了瓮安“6·28”事件爆发的原因、影响以及后期治理经验等情况,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们在思想上受到强烈震撼,切身感受到干部作风不正、工作处置不当、脱离群众的严重性和危险性。
这次教育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字:刘艳春
审校:梁佳颖
审核:蒋红霞